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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为湖北籍应届毕业生发补贴 (2020-06-16)
作者: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0-06-05

近日福建省人社部门、福建省财政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人的求职创业补贴,且补贴一次性发放。具体如下:


发放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
此前已享受闽财社〔2019〕11号文规定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本次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6月8日至19日)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O6月8日8:00至19日17:00 ,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O网页链接),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类别为“湖北生源毕业生”),保存;3.点击“提交申请”。
(二)各院校、人社部门审核(6月22日至7月3日)
(三)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7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