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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04-1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

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0〕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4号)有关要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现将《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北 省 教 育 厅

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北 省 总 工 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湖北省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湖北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

一、行动名称

湖北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简称“线上培训行动”)。

二、行动主题

抗疫接力,技能就业,助力脱贫。

三、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人社部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方案要求,在2020年3月下旬至6月底,集中实施线上培训行动,大规模开展免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前期基础上,再遴选一批优质线上技能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实现线上培训实名注册25万人次以上。全省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四、对象范围、实施和参与主体

企业返岗、待岗职工,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两后生”、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城乡各类劳动者。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并会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具体实施,充分调动有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五、行动内容

(一)切实抓好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对接。省人社厅依托《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等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6号)推荐的60家线上技能培训平台,发布一批平台功能完备、课程资源丰富的培训职业(工种)。市、县人社部门组织当地企业、培训主体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学会),主动与推荐的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申报实施线上技能培训项目,同时积极做好与人社部所属“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6家在线培训平台的对接,利用好为湖北设立的线上培训专区专栏。各地人社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开发一批紧缺技能人才线上培训项目,委托推荐的平台开展线上培训。线上技能培训项目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对接,在行动期内持续开展,并填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对接申报表(附件2),以市、州为单位报省人社厅备案。

省人社厅将继续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平台的征集、遴选工作。各地也可以根据实际遴选一批线上培训平台。

(二)实施一批重点线上技能培训项目。各地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针对服务对象、重点就业群体和企业实际需求,在工业生产领域,以及餐饮、家政服务、健康照护、育婴、形象设计、美容、茶艺、民间工艺、防疫等服务业行业领域,配合人社部门实施一批专项培训项目,形成工作合力;要大力动员组织本行业、系统企业、社会组织、劳动者积极参与线上技能培训,提高线上技能培训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三)充分发挥各类培训主体作用。支持具备资质有条件的各类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承担线上技能培训任务。鼓励、引导各类行业协会(学会)发挥专业优势,与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合作,组织行业内技能人员参与技能培训。

(四)加强线上平台建设。各地要将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各地征集的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各地“两目录一系统”(培训评价机构、培训项目目录和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平台要提升线上培训质量,做好线上培训统计和监管,实现督促学习、记录学习、数据统计和过程监控等功能。

(五)丰富数字培训资源。组织推动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以及各类劳动者技能需求和特点,不断丰富数字培训资源。

要根据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需求,重点开展公共卫生辅助服务员、医护用品制造、心理疏导、健康照护、家政服务、养老护理、托幼、网约配送、电商等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培训,持续开展家电维修、保安、汽修、电工、餐饮、美发、种养殖、妇女手工等从业人员多的职业培训,并着眼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和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线上培训。要把通用职业素质、法律法规、职业指导、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健康卫生、疫病防控等内容贯穿线上培训全过程。

要提供优质的线上培训课程,邀请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世界技能大赛专家教练和获奖选手、岗位技能标兵、非遗传承人、绝招绝技绝活手艺人、企业生产作业工作法创造人、优秀乡土技能人才等进行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

(六)重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培训。对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整体停工或部分停工)的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可按规定预拨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

(七)及时兑现培训补贴。线上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培训实施主体可按相关培训要求组织学员完成包括实操在内的全部培训内容,并组织学员参加相关职业(工种)的鉴定考核,参加鉴定考核并取得相关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培训学员补贴由培训实施主体集中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八)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服务。加强与培训平台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线上培训信息采集和全过程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确保学员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部门系统优势,共同推进培训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疫情防控和线上培训行动,广泛动员各类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培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线上技能培训工作。

(二)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对线上课程资源审核把关,确保课程质量;规范线上培训补贴标准,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须依法依纪严惩。加大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力度,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培训情况统计工作。建立线上培训行动双周调度制度,各地人社部门要在每月14日、28日之前按时填报《线上培训行动实施情况双周调度表》(附件3),上报线上培训情况。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运用各类媒体,对线上培训行动进行广泛宣传。采用在线问答、热线电话等方式,对线上培训政策进行答疑解惑,全面解读线上培训政策,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联系人:毕 娟 孙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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