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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稳定就业精准发力 出台22条新举措 (2020-11-19)


11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现场。 王景巍 摄

  中新网沈阳11月18日电 (王景巍)为了进一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辽宁出台《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促进和扩大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11月18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出来举措的具体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就业任务异常艰巨繁重。辽宁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注重援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制定了一系列服务举措。截至10月底,辽宁城镇新增就业达到了35.5万人,为5.2万户企业核发返还资金34.4亿元,稳定就业岗位378.9万个,通过一系列“组合拳”,稳住经济基本盘,保住民生底线。

  据了解,《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对原有就业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升级,主要涉及七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包括推动产业发展、投资项目、扩大消费等协同发力,大力拓展就业岗位。切实加大灵活就业和创新创业扶持力度,多渠道培育就业增长点。积极回应企业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坚持督导激励两手抓,认真落实促进和扩大就业的各项保障措施等内容。

  在整体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开通了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并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门槛,方便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创业经营。针对企业方面,在原有创业孵化基地政策基础上,提出了对符合条件的电商直播示范基地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充分考虑到疫情影响下企业经营成本,对部分补贴政策进行了优化,提出了实行预拨付的重要举措。

  针对劳动者方面,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灵活就业的,补贴政策进行了延长,缓解了劳动者就业压力。并通过新开发短期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等方式,帮助重点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众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冲击影响。考虑当前基层“三保”支出压力,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省级承担的比例,减轻基层资金负担。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松表示,《就业工作的若干举措》的出台体现出既聚焦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考虑形势发展变化需要;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又紧密结合辽宁实际务实创新;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兼顾基层实际情况的特点,将帮助和促进劳动者尽早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完)


文章转自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