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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职业 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02-0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当前职业
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武人社函〔2020〕9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改进培训方式,暂停线下集中培训。对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正在执行的培训计划,一律暂停线下集中培训,可采取线上培训、个人自修等方式落实计划内容;不具备线上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暂停培训项目,计划培训内容延后落实;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工作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直接向市职鉴中心联系人提交电子版材料。对于短期培训项目,具有线上培训条件的单位可向市(区)人社部门备案并继续落实培训计划,暂停所有线下集中培训项目。
二、灵活备战世赛,暂停选手集中训练。市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要暂停选手现场集中训练,可灵活采取居家训练等方式,专家、教练开展线上一对一指导,要在不打折扣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做好迎接省级选拔赛准备工作。其它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暂停推动,可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居家完成前期竞赛计划安排。
三、暂停考核评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汉企业、市属鉴定机构前期计划安排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工作全部暂停,对申报考核评价的人员要通过电话通知、线上沟通等方式,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考核评价计划调整延后通知。
四、支持疫情防控,严密组织技能培训。服务疫情防控的企业确需开展有关技能培训的,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其中,开展补贴性培训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市人社部门负责培训政策指导、协调拨付补贴资金、做好培训服务工作。
五、鼓励线上培训,征集线上培训机构。具备线上培训条件的各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可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市人社部门申报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简介、线上培训条件和优势、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可组织开展的培训工种、确保培训效果的有关措施和考核验收办法等),备案材料和佐证材料可提供纸质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网上提交市人社局职建处联系人。优质线上培训机构经遴选后公布目录并向省人社厅推荐,可承担适合线上开展培训的有关培训项目,按有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其它未尽事宜,按省厅文件要求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20〕10号)

联系人:潘炳武 13971012525 左磊1897105553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办函〔2020〕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做好当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考评人员培训等工作。各级职业鉴定中心前期已受理报名并发布考试计划的,要及时调整计划并通知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暂停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全省选拔赛各项目比赛,鼓励我省备战第46届世赛的选手根据条件进行居家训练,专家、教练开展线上指导。
三、服务疫情防控的企业确需开展有关技能培训的,可以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规定开展,其中开展补贴性培训的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备。人社部门应在政策措施、培训指导上大力支持,搞好服务。
四、有关单位和考生可利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办事平台,线上办理遗失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申请、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服务相关业务,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到现场办理业务。
五、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指定线上培训补贴标准和目录,组织和鼓励有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对优秀的线上培训机构,经遴选后可报省厅推荐确定为全省线上培训机构。
六、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和职业技能大赛承办单位等要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如发生疫情,请及时报告当地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要及时报省厅。
七、全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技能竞赛恢复时间视疫情和省防控部署安排另行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