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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问答 (2020-09-03)

凝心聚力稳就业

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年初以来,为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先后出台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新技师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以工代训等“十条”补贴政策。这些补贴政策针对性比较强,分门别类地满足不同人群的技能提升需求。上一期专栏已经重点解读了前期出台补贴政策,本期重点解读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一、以工代训补贴的政策内涵
以工代训补贴是市政府以训稳岗的重要举措,政策目标是减负、稳岗、扩就业,力挺企业不裁员、稳收入。以工代训补贴适用于武汉地区的所有企业,企业可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岗职工立足工作岗位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工间交流、以老带新、以师带徒、岗位竞赛等形式,阶段性加强生产岗位急需技能的培训和强化。根据参训职工人数,按500元/人/月的标准补贴企业,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以工代训补贴适用范围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适用范围广泛、申报简便快捷、资金储备充足,是省、市支持企业疫后重振的重大举措,先后两次扩大企业覆盖范围,下面分类解读以工代训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
1.吸纳就业重点人群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又重新就业人员,这四类人员均符合以工代训条件,中小微企业可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并根据职工人数获得补贴。(政策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2.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训待岗,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的职工人数获得补贴。(政策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部分行业的各类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组织技能类的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第四、五、六类)开展以工代训,企业可按人数获得补贴。(政策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4.以工代训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所有在汉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的所有员工,均可开展以工代训,并按人数获得补贴。(政策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
备注:第3类政策范围所指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五大行业,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招用的员工按第4类扩大范围政策落实以工代训补贴;之前的在岗职工仍然按照第3类政策范围落实以工代训补贴。
三、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1.企业注册地在武汉地区,具有银行基本账户,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企业与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组织以工代训;
3.企业支付参训职工的工资待遇应不低于所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以工代训申报材料有哪些?
1.《武汉市以工代训申报表》;
2.参加培训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有哪些?
1.《武汉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和申领补贴人员名册;
2.以工代训期间的工资发放凭据;
3.落实以工代训计划有关考勤、视频、图片、考核成绩等相关材料。
六、以工代训补贴如何申报?
以工代训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一次申报最长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根据企业职工流动情况按月拨付补贴资金。
七、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如何使用?
企业领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后,可用于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工作,也可用于参训职工生活补贴或工资补贴,补贴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职工生活补贴或工资补贴发放后一周内,向企业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补贴发放信息备案备查。
八、温馨提醒
培训补贴申报简单,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区)人社部门对企业申报会给予耐心指导,不接受中介机构收费代办。
九、政策条款和各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链接
1.《关于拓宽以工代训政策范围 全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49号)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xxgkml/wjzl/zcfg/202008/t20200813_1420159.html
2.《关于进一步简化以工代训经办流程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55号)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xxgkml/wjzl/zcfg/202008/t20200812_1419648.html
3.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以工代训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函﹝2020﹞66号)http://rsj.wuhan.gov.cn/zwgk_17/xxgkml/wjzl/zcfg/20200